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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镇江开发区法院助力小微企业“爬坡过坎”
  发布时间:2012-02-29 06:29:59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记者 翟敏 通讯员 陈萍萍)2月24日,记者从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召开的服务小微企业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该院总结出服务小微企业的系列工作法,为小微企业在转型升级中突破发展瓶颈,在逆势中成长提供法律服务。近一年来,开发区法院审理涉及小微企业982件,调解648件,撤诉81件,判决253件,调撤率为74.2%。

  据开发区法院院长高国华介绍,镇江经济开发区是小微企业相对集中的开发区,自2007年建院以来,法院就致力于服务帮助小微企业,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2011年8月,开发区法院在全省设立首家小微企业合议庭,由经验丰富的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两个合议庭。目前,该院已在辖区工商局、发展局和小微企业密集地设立了3个法律服务工作站,在辖区的中小企业园、航空产业园、光伏产业园、科技工业园设立了4个联系点,协调处理小微企业设立开始的难题、发展过程的困难等,帮助小微企业完善制度、防范风险,梳理融资、财税等优惠政策,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善待职工。

  为了帮助小微企业降低经营风险,提升企业资信,开发区法院还利用与辖区6家银行共建的诚信平台,开创性地尝试通过对应收账款债权凭证进行司法确认,推行应收账款质押的融资方式,并通过建立商铺登记制度,推广商铺续租权质押贷款。通过这一系列举措,解决了小微企业实物资产少、贷款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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