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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报道我院诉讼服务中心高效便民
  发布时间:2012-03-13 09:21:34 打印 字号: | |

    3月9日,《人民法院报》第8版报道了我院诉讼服务中心能动司法,主动介入,为群众提供“门诊式”便民服务做法。原文如下:

江苏:“门诊式”服务高效便民
   “诉讼有人引、咨询有人答、立案有人接、材料有人收、困难有人帮”,这是江苏省三级法院司法为民的服务承诺,也是江苏“门诊式”诉讼服务中心的真实写照。
    阳春三月,记者走进江苏法院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道窗口,耳闻目睹了诉讼服务中心许许多多的人和事,被这里的高效率便民利民的一些事深深地吸引:
    在这里,诉讼引导、法律释明、案件查询、材料收转、约见法官、判后答疑、审查立案、执行督促、公告办理、诉前鉴定、司法救助等全方位服务一条龙、一站式;
    在这里,诉讼指南、文书样本、笔墨纸张、公用雨伞、应急药箱、电话传真、打印复印、电脑上网、老花镜、饮水机、擦鞋机,以及无障碍通道、盲人通道等各种便民服务和便民设施一应俱全;
    在这里,真正实现了一站式、多层次、全方位、低成本的服务,真正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真正开设了为民司法之窗、和谐司法之窗、公信司法之窗。
    把好“第一道关口”
    化解矛盾,是诉讼服务中心的重要职能。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把好“第一道关口”,充分发挥“减压阀”作用,大力开展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着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化解在讼外,促进了涉诉信访的源头治理。
    记者在江苏诉讼服务中心看到一组数据:2011年,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共为人民群众提供各类诉讼服务884368人次。2011年,诉前调解案件294895件,调解成功250813件,占85.05%。2011年为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5889件次,总金额达2600余万元。
    记者在走访中看到,全省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全部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了调解工作室,在诉前、诉中进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合调解。建立了与司法行政、公安、卫生、劳动仲裁、环保、农业、工会、妇联、消协、台办、侨联等单位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合理化解矛盾纠纷。对于诉至人民法院的纠纷案件,经释明和引导,由附设在诉讼服务中心的诉调对接工作办公室移送到调解工作室或诉调对接相关单位进行诉前调解。利用立案窗口的有利条件,在立案后移送业务庭审理前,开展立案调解,积极引导当事人以和谐的方式解决利益纷争。对于在诉前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诉讼服务中心及时确认其效力。
    诉前调解妥处问题
    “不要以为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调解处理的只是一些小案件,最近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诉前调解解决安置的大问题,市委领导批示充分肯定!”镇江中院党组成员、司改办主任史玉林日前给记者讲述了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帮助镇江世纪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镇江中电数码有限公司、世纪电子亚洲(镇江)的429名职工,全部顺利拿到被拖欠的工资、社会保险和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的事。
    开发区法院在帮助职工筹集安置款项的同时,又敏锐地意识到安置职工不仅仅是给安置费,还必须考虑到他们的再就业问题,经多方联系,最终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争取到足够的岗位,满足了这批职工再就业的需求。
    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快速反应,主动介入,运用法律手段多方协调,促使投资者筹集600余万元资金,成功解决429名职工的安置问题,避免了一起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镇江市委书记许津荣在镇江市信访局、镇江市联席办2011年第5期工作简报《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妥善解决400余名职工安置问题》上作出批示:开发区法院以精湛的业务水平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妥处劳动纠纷,是一个典型案例,值得推介,建议在信访、执法和维稳系统学习。
    124家法院全部
    建立诉讼服务中心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继业有一个形象的比喻:“如果把法院看成是一家治病救人的医院,那么诉讼服务中心就是‘导医台’加‘门诊部’。来法院不仅能够得到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同时,一般纠纷也可通过诉讼服务中心的诉前调解、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速裁机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就像小病在门诊妥善治疗后病人不需要再住院一样,实现矛盾纠纷解决的便利、高效、低成本。”
周继业告诉记者,省高院党组高度重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早在三年前就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纳入全省法院工作科学发展评价考核指标体系,2010年,又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作为“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重点抓好的实事之一。
    据周继业介绍,全省三级法院,全部成立了由“一把手”担任组长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原来仅有立案受理和信访接待功能的“立案信访大厅”全部进行基础设施改造。全省124个法院中有45个新建,70个翻建、改建和扩建的诉讼服务中心,新增面积近4万平方米,投入资金3.2亿余元。目前全省124家法院和274个人民法庭都建立了诉讼服务中心和诉讼服务站。
    最近,江苏省人大代表、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巧仁在视察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后非常感慨地说:有三个想不到,一是各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取得了如此大的成效,二是诉讼服务中心的职能设置如此齐备,三是诉讼服务中心把司法为民工作如此落到实处,这些都是我们在视察前没有想到的,诉讼服务中心真正体现了能动司法和司法为民。
打造诉讼服务中心工作品牌
    司法行为不规范,仍然是人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
    江苏各级法院强化诉讼服务中心的规范管理,坚持用审判管理的方法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记者在各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看到,职能设置、司法确认、诉前调解、执行督促、诉调对接、公告办理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流程、收费标准全部公布上墙,统一规范工作职能、工作流程、工作要求。
各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有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办事公开、文明接待、岗位责任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统一了接待程序和办事程序等。
    记者看到,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有统一标识、统一台账汇总、通报分析、检查考核。
    记者听到各界对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一致好评。
江苏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田幸在视察诉讼服务中心时说:中心建设让人耳目一新,将程序与实体相结合,将司法裁判与诉讼服务相结合,形成了内外互动、上下联动的局面,体现了法院的能动司法理念。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在理念、机制、模式的选择上不仅是一种改进,更是一场革新,节约了司法资源,得到了社会的认同,取得了双赢的良好效果。
    江苏省人大代表任玉虹说,参观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感触很深,特别是法院诉前调解工作都做得很实在。法官一年审理一百多个案件,虽然效率很高,但也带来了很多负面效应,特别是涉诉信访问题居高不下,现在这种局面已有明显改观。
    江苏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克希认为,诉讼服务中心这种集约化管理模式非常好,诉前鉴定、集中送达等功能设置有效提高了司法效率。
    江苏省三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获得了全省政法工作创新一等奖,得到了中央有关领导的高度评价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赢得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诉讼服务中心已成为江苏法院一大亮点和知名司法“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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