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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司法应做到最大化、最细化
  发布时间:2012-03-13 10:01:35 打印 字号: | |
 
    3月11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向全国人大作了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总结法院工作时,王胜俊院长谈到,“制定司法公开的若干规定,全面推进审务公开,规范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直播,开展人民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实行新闻发布例会制度,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王胜俊院长的工作报告内容翔实,措施明确。在人民网今年推出的“两会”热点调查中,“司法工作透明度高”成为多选调查题中得票最高的一项,而王胜俊院长对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列举,回应了网友对司法公正的强烈期待。
    阳光司法是所有法律人和人民群众都迫切期待和热切关注的问题。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努力提高办案质量,才能确保司法公正与高效,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庭审直播将法庭狭小的空间搬到了电视上、网上,使更多人能够直观、便捷地接触庭审、了解庭审,缩短了司法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庭审直播,一般会选择比较典型,社会影响大、有普法意义的案件进行,它的好处在于不仅宣传了法律,而且接受了社会监督,保障了司法公正。新闻发布例会制度,最大限度地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地将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呈现在人民群众面前,增强了法院工作的透明度。这些措施体现了人民法院坚持公开、追求公正的决心。
    全国各地法院,纷纷落实审判公开的各项具体措施。推行立案、审理等环节全面向当事人公开,在立案大厅设置查询电脑,方便当事人随时查询案件进度,并通过法院网站、微博、审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媒介刊登庭审公告,方便公民旁听庭审。每一位干警的人员信息予以公开,制作法官联系卡,公开法官的姓名、职务、法律擅长、联系方法等。在诉讼服务大厅内将所有人员的信息在对外大屏幕滚动播放并以无记名投票由群众对法官进行评价。调解、庭审过程“三同步”,录音录像、显示刻盘,全程接受各方当事人的监督,保障调解、庭审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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