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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2-05-15 10:41:25 打印 字号: | |
    人们常说,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么,法官就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但是有一些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的法官,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在各种诱惑和考验面前丧失了操守,甚至错误的认为在廉政方面偶尔犯点错误,只要不是严重的违法犯罪问题,也不至于给党和国家造成太大的危害。正是这种错误的思想,让他们一步步滑向腐败的泥潭,从人民法官堕落为人民的罪人。
    从这些案例中可以看出,诱使这些法官走上堕落道路的不外乎两种原因。一种是自身没能抵挡住利益的诱惑。如甘肃金塔县法院行政庭原副庭长崔纪元,就是因为吃了原告吃被告,先后收取原被告现金4000元并多次接受当事人及其亲属的请吃喝,拿人手短,枉法裁决,最终酿成被告放火自焚的悲剧。这样的事例告诉我们,法院干警只有在金钱利诱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守得住清贫、经得起诱惑,才能永葆人民法官的清廉本色。但这也恰恰是最难做到的,如果不能严格自律,一旦有了侥幸心理,便很容易落入金钱的圈套。还有一种诱使法官走上不归路的原因即交友不慎。宁夏23名法官的倾覆就是典型的案例。通过权利和金钱的联系,使得昔日的同事朋友勾结在一起徇私枉法,在关键时刻又互相牵连出来。建立在金钱利益上的关系是如此的脆弱。湖南湘潭中院原院长罗凯元也是交友不慎的典型教材。古人云:“与善人交,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与不善人交,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他本可以为人民司法事业做出更多贡献,然而,他把陪吃喝玩乐的人视为朋友,并利用手中的公权力为他们谋取私利,殊不知,正是这些以交友为幌子、以谋取私利为目的的朋友,一只手给他送钱送物,另一只手则把他送上了被告席。由此可见,只有谨慎交友,让自己的生活圈远离庸俗和市侩,才能在思想上构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
    通过警示教育,我们应当引以为鉴,真正认识到腐败的危害性,自觉做到自查自律。始终保持清正廉洁,更好地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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