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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跑路,我院联合劳动部门为员工讨薪
  发布时间:2012-05-09 09:21:00 打印 字号: | |
    日前,我院与劳动部门联动,巧妙执结了一起老板跑路、拖欠15名员工近十万元工资的案件。
    5月3日上午,刘某等十余人拿着劳动仲裁书情绪激动地来到我院诉讼服务大厅,要求法院帮他们讨回公道。立案庭的法官立即接待,详细询问情况。原来,刘某等人是新区某家饭店的员工,朱某经营饭店2个月,欠下员工工资近十万元。刘某等人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朱某立即支付员工工资9.2万元,但找不到朱某,且朱某负债累累。朱某的一个债权人严某,已经接盘饭店,并正在对饭店进行重新装修。立案庭了解情况后,立即与劳动部门取得联系,并开辟“绿色通道”,当场立案,将案件交给执行部门,采取保全措施。
    下午,刘某等人又来饭店阻止严某接盘装修,并和严某及装修工人发生冲突。执行法官和劳动部门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现场与刘某等人沟通交流,宣传法律政策,稳定情绪,防止暴力事件发生。执行法官在与严某的交谈中得知,朱某欠严某20万,欠条中载明若不还钱,将餐厅转给严某。执行法官告知严某,朱某尚欠员工工资9.2万元,现员工申请执行,法院依法应对饭店的设备等进行查封、拍卖,且所得价款优先支付员工工资。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刘某等人若拿不到工资,饭店不得重新装潢。最终,在执行法官和劳动部门工作人员的多次协调下,由严某支付刘某等员工8万元。
    至此,一起老板“跑路”的欠薪案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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