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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过户保险未改 出事故也应赔偿
  发布时间:2012-06-26 09:29:16 打印 字号: | |
    买来的车辆已经过户,但是车辆保险未随车辆交易而更改,碰巧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还能申请理赔吗?日前,我院审理的这起案件,判决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2011年2月,一家货运公司将公司所有的中型货车出售给刘某,并于第二天办理了相关过户手续。2011年10月,刘某雇佣的驾驶员蒋某在丁卯桥路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无确凿证据证明事故双方当事人是否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致使事故成因无法查明。
    2011年12月,死者家属将刘某、保险公司告上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死者家属损失11万元,刘某赔偿死者家属损失35万元。后刘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事故车辆买卖过户时未通知办理保险变更手续为由拒绝赔偿。2012年4月,刘某将保险公司诉至我院,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理赔款3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雇佣具有驾驶货车资质的驾驶人员,事故发生不是事故车辆本身原因所致。保险人也未举证证明事故车辆由货运公司转让给刘某后,事故车辆危险程度有显著增加,保险公司抗辩理由不成立。据此,我院最终支持了刘某主张。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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