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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驾车死伤六人 潜逃四年终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07-09 09:14:35 打印 字号: | |

    道路交通的日益发达,无疑给人们带来了很多的出行便利。但因无视交通规则而酿成的悲剧也在不断上演。我院日前依法公开宣判一起因违法驾驶致一人死亡、数人受伤的刑事案件。出逃4年的被告人胡某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2007年11月16日11时50分,被告人胡某持“E”证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沿镇江新区烟墩山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银河路路口时,与魏某驾驶的沿银河路由西向东行驶的重型普通货车相撞,致三轮摩托车内乘坐的郭某、文某等5人受伤,被害人吴某经抢救无效后于当日死亡。
    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胡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魏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其他人员不承担责任。事发后,胡某因害怕承担责任,驾驶三轮摩托车逃之夭夭。直至去年年底,才被警方抓获。 
    本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因而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一人死亡,胡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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