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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逞能 撞死一人
  发布时间:2012-08-01 15:38:28 打印 字号: | |
    危险驾驶的后果是众所周知的,但有些人喝酒之后因心存侥幸或过度自信,仍然我行我素,最终酿成悲剧。近日,我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当事人酒后坚持驾车,造成一人丧命,为此获刑二年三个月。 
    茅某、徐某、蒋某和陈某系好朋友。2月23日晚,徐某邀请茅某等三人去KTV唱歌喝酒,直到凌晨才结束。蒋某开车载三人回家。回家途中,茅某主动提出开车送陈某回家。2月24日凌晨1点,茅某将陈某送到家后,独自开车去了网吧。在网吧巧遇任某,任某向茅某提议出去兜风,茅某欣然接受。车开到银山公园时,茅某因酒精作用,手脚开始不听使唤。随着“砰”一声,车子发生侧翻,造成茅某轻伤,任某因伤重,抢救无效死亡。 
    本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茅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醉酒后无证驾驶车辆,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庭审中,被告人茅某如实供认自己的罪状,且系过失犯罪,已赔偿被害人近亲属部分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最后,法庭根据被告人茅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判决:被告人茅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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