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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报道我院层级接待解除当事人疑惑
  发布时间:2012-08-01 08:53:45 打印 字号: | |

    7月31日,《江苏法制报》环省新闻版报道我院运用层级接待解开一起民事案件当事人心结,使愤怒的当事人满意而归,原文如下:

   当事人从跳起来到笑起来

   镇江开发区法院层级接待释疑惑

    近日,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对一位情绪激化的当事人实行层级接待,耐心细致做工作,化解其心结,避免了一起矛盾的激化升级。 
    年过六旬的刘大爷是一起民事纠纷案件的当事人,他认为判决书中事实表达不清,对其不利,遂找到承办法官讨说法。承办法官因工作压力大,情绪烦躁,态度欠佳,导致刘大爷带着抱怨离开。7月24日下午,刘大爷拿着菜刀来到法院,并扬言要与承办法官同归于尽。在民庭庭长和纪检组长耐心细致的疏导下,刘大爷情绪有所缓和。为了解开刘大爷的心结,院长高国华主动接待,为其答疑解惑,并从法律角度、人情角度进行开导。他告诉刘大爷,案子的承办法官是全院办案最多的法官之一,每年办六百多件案件,压力很大。当院长表示要严惩承办法官时,刘大爷却表示他对承办法官之前的态度已经释怀,也能体会年轻法官工作的不容易,希望院长给承办法官一次机会。 
    近年来,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对涉法涉诉的投诉、信访实行院长、纪检组长、庭长、法官层级接待制,从承办人到院长,全天候敞门接待,在前一级不能迅速有效处理、消化时,立即启动后一级接待,且对投诉属实的,实行分色管理,按月通报。同时,首创“三个10分钟”工作法,即10分钟倾听诉求、10分钟了解情况、10分钟提出处理意见,做到接待热情,处理及时。据了解,该院涉诉信访量连续四年保持全省基层法院最低,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立案信访窗口先进集体,多次被镇江市委、市政府评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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