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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迅速冻结账户挽损失
  发布时间:2012-09-29 11:20:07 打印 字号: | |
   某公司受委托为镇政府招标,十余家企业参与投标并交纳了保证金。招标结束后,公司老总竟怀揣应当退还的百万余元保证金,玩起了“人间蒸发”,法院迅速冻结其账户,避免投标企业的损失。
    今年年初,镇江新区某镇政府委托某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其公开招标2012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后,有十余家企业参与投标并交纳了保证金120余万元。招标结束后,该公司理应将保证金退还投标企业,但其公司老总却不见踪影了,投标公司只能找镇政府要求退还保证金。镇政府依法维权,迅速向开发区法院申请冻结该公司的相关账户。8月30日,收到姚桥镇政府提交材料后,法院立即冻结了该公司银行账户。9月5日,十余家投标企业向开发区法院起诉,要求拿回自己的保证金。
    案件受理后,为尽快解决问题,丁卯法庭立即通知原、被告进行诉前调解。因账户冻结无法使用账款,某公司老总不得已只得现身,出现在调解现场。后经过法官的明法释理,该公司老总答应退还被扣留的保证金,并当场与众原告签订了调解协议。次日,某公司即将百余万元投标保证金汇至镇政府账户。目前,十余家投标企业已经全部拿到了保证金。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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