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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 分色” 管理严抓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2-10-08 12:42:34 打印 字号: | |
 
    我院创新“分色”管理办法,对产生信访投诉的部门和干警进行跟踪监察、分色警示,切实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司法满意度。
    一是日计月结、分色警示对投诉情况,半年统计一次,分色警示。被投诉1-2 件次、投诉后处理及时、投诉人反馈满意的,给予蓝色警示;被投诉3-4 件次、投诉后处理较到位、投诉人反馈较满意的,给予黑色警示;被投诉4-5 件次、处理不够到位、投诉人反馈不够满意的,给予黄色警示;被投诉5 件以上、处理不到位、投诉人反馈不满意的,给予红色警示。
    二是认真核实严格惩处对于投诉人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调查核实。对情况反映基本属实的,要求被投诉人及时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检查,分色通报。对被给予蓝色、黑色警示的部门和干警,进行提醒教育;对被给予黄色警示的部门和干警,进行诫勉谈话;对被给予红色警
示的部门和干警,进行待岗处理,直至纪律处分。
    三是强化监督锤炼作风加强对投诉举报情况的监督和考核,及时分析原因,定期通报,并与单位年终考评考核相结合。确有违纪的,实行一票否决。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严格要求部门和干警,从小事抓起,从细微处入手,时刻做到自警、
自醒、自律,树立良好形象。
    四是对标找差提升效果结合“对标找差、创先争优”活动,自我审视、自我提升。工作中,以受到警示教育的部门和干警为诫,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换位思考,真诚对待和处理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诉求,自觉遵守法院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打造亲切法官、亲民法庭和亲和法院。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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