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我院“四项措施”严抓审限
  发布时间:2012-10-08 13:01:01 打印 字号: | |
 
    我院针对当前案件数量多、办案人员压力大的情况,为确保审限指标继续保持良好态势,提高办案效率,杜绝超审限现象,采取四项措施严抓审限管理。
    一、立案时充分告知。诉讼服务中心在受理案件时,明确告知当事人所涉案件的法定审限以及案件超审限的后果,提高当事人审限意识,方便当事人监督。
    二、审管办及时督促。审管办对各审判业务庭已临界审限的案件提前进行提醒督促,多层次提醒,多层次督促,以减少人为拖延审限。
    三、审监庭严格检查。审监庭严格按照法律或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各审判节点期限要求,对已结案件进行评查,检查落实审限具体情况。
    四、严格实行月通报。每月根据统计制定审限统计表,进行全院通报,数据具体到各个承办法官,由分管院长、庭长根据统计情况提出相关建议。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