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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星宝钢构破产清算案债权人会议
  发布时间:2012-10-08 13:20:32 打印 字号: | |

    8月3日上午,江苏星宝钢结构有限公司(简称星宝钢构)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我院大法庭如期召开。债权人及其代表人、职工代表等60余人参加了会议。
    受温州债务危机影响,星宝钢构负债达49亿元(其法定代表人,系浙商池某)。星宝钢构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严重资不抵债,债权人依法向法院申请星宝钢构破产。此案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为此,我院采取依法公开办理程序、公开案件进展、公开实体处理,扩大案件透明度,网络直播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全过程。
    首先,破产管理人将星宝钢构的破产清算的各项数据向各位债权人做了通报,包括资产拍卖价款、资产维护费用、管理人费用等等,并提出分配方案征求意见。随后,个别债权人当场提出几个疑问,破产管理人一一做了详细解答。最后,现场发放是否同意分配方案的表决单,各位债权人现场表决,工作人员现场统计。
    当天,到会债权人37家,无抵押债权近13亿,通过现场投票,对于破产管理人提出的分配方案(清偿比例只有3%左右),34家债权人同意,3家不同意,同意的债权人人数及其持有的债权均超过50%,根据法律规定,破产管理人提出的分配方案获得一次性通过。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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