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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日报》:镇江经济开发区一道特别风景
  发布时间:2013-03-04 08:51:17 打印 字号: | |

 

    春节前夕,记者来到镇江新区一家绿色化工新材料企业,一派繁忙景象映入眼帘。而谁能想到,几个月前这家企业却因为资金链断裂、债权人讨债而险些“崩盘”。
    转机,出现在去年8月。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院长高国华带队开展“服务小微企业转型升级”走访,了解到这家企业资金奇缺、生存艰难,同时发现,企业还有350万元的应收款项尚未讨回。如果能以这些应收账款为质押获得银行贷款,企业尚有盘活的可能。
    “司法职能要与时俱进,其意义并不止于就案论案,更重要的是战略价值上体现积极的社会担当,促进社会平稳转型、和谐转型。” 在高国华看来,助推小微企业突破瓶颈、逆势成长,正是法院体现积极的社会担当的重要内容。
    随后,法院帮助企业整理完善应收债权凭证,进行了司法确认,又多次与银行商谈贷款事宜。工商银行大港支行免去了对这家企业债权资信的常规审查,于去年11月中旬给予180万元贷款。企业由此“起死回生”。
    近两年,金融危机叠加欧债危机,开发区法院屡屡接到有关小微企业融资、经营和劳资纠纷的案件,一个诚心诚意依法服务于小微企业的活动开展起来。他们选派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和人民陪审员,在法院本部和辖区小微企业集中的丁卯法庭,成立了两个“小微企业合议庭”,就近为企业排忧解难;在当地工商局、发展局和中小微型企业密集地设立了3个法律服务工作站,帮助企业完善制度、防范风险;与辖区6家银行共建了诚信平台,推行应收账款质押的融资方式,帮助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盘活沉淀资产。
    一系列为小微企业服务举措推出以来,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已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594万余元,及时调处劳动争议纠纷1831件,使300多家小微企业起死回生。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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