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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镇江书记员单独序列改革勃发生机
  发布时间:2013-11-30 10:13:20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特约记者 娄银生 沈荷 徐吉梅)“我是中级四等书记员,现在与法官一样有等级了,赶上这次改革我很幸运。”11月26日上午九点刚上班,忙着庭前准备的镇江市新区法院民庭书记员王盈兴奋地对记者说。根据高级人民法院今年7月下发的《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该院10月1日与28名书记员正式签订新型合同,王盈等成为职业书记员。近两个月来,这一改革显现适应现代审判制度与规律的勃勃生机,其中“市场化运作、专业化使用、职业化管理”的主体思路令人关注。
  市场化运作。“我是参加了新区政府组织的公开考试进法院的,考试不仅有综合知识,还要求高专业技能,再进入三比一的面试筛选。”现为诉讼服务中心中级二等书记员陆雪说。该院以往书记员均由新区人才劳务中心派遣,所进人员难免“关系户”,工资报酬一样,故不论工龄长短、干好干坏都吃一碗“大锅饭”。实行书记员进出市场化运作后,即招录公平竞争、岗位优胜劣汰、进出自由选择,变计划派遣制为现代人力资源的市场竞争制。该院28名书记员招录后与法院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实行基本工资加等级、绩效工资,与正式干警享受相同服装配发、年休假、出差补助、就餐补助等福利。
  专业化使用。该院明确书记员职责,将书记员定位为以法庭记录为主的审判事务性辅助人员。其主要工作为协助法官做好收案审查手续;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工作;记录法庭审判活动;做好送达工作;办好送交上诉、抗诉等案件手续;做好立卷、装订与归档工作;制作笔录等事项。对招录的书记员,该院统一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审判纪律、速录技能、文书送达、卷宗退档、内勤管理等,经考核合格颁发上岗证书。“工作定位与职责从‘模糊’到‘明晰’,工作节奏紧张了,但也更有规律了。”这是在采访书记员时,记者听到最多的一句话。
  职业化管理。打破书记员岗位的临时性和过渡性的管理体制,破解书记员编制、职级、晋升、经费难题,建立单独的书记员职务序列,这是该院进行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记者在该院见到镇江新区党委组织人事部今年第427号批复文件:“同意法院意见,请人力资源部门备案执行”。院长高国华介绍说,依照省高院文件精神,镇江新区党委、政府立即支持及配合,批准首批定岗定编单独职务序列的书记员28名,核定年人均工资4.5万元,由地方财政全额拨款。书记员职务等级分为3级9等,依次为初级、中级、高级,每级分为一二三等次,依据工作技能、岗位质效、遵章守纪和服务年限等考核内容,每两年评定一次。薪酬建立上下浮动的奖惩机制,其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等级工资、绩效工资。目前该院书记员最高级是中级四等,最低初级一等。最高等级与最低等级,仅等级工资每月相差790元,年差近9480元。
  采访中,镇江中院院长茅仲华介绍说:“中院是全省书记员改革的试点单位,新区又在全市先行,这项改革所带来的变化显著而深刻。”茅仲华认为,作为“牵一发动全身”的书记员改革是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重要步骤,成为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突破;全院书记员争先创优,归属感、荣誉感明显增强,工作主动、认真、负责,如书记员平均输入每分钟97字,比改革前提高64.64%;司法事务性辅助人员资源得到优化,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缩短3.5天,各类文书平均送达时间减少5天。
 
    来源:《江苏法制报》2013年11月28日江苏法苑头版头条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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