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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报道我院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3-12-03 09:39:12 打印 字号: | |
 
    11月30日,《人民法院报》以“市场化运作 专业化使用职业化管理——镇江书记员单独序列改革勃发生机”为题,报道我院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文如下:
    “我是中级四等书记员,现在与法官一样有等级了,赶上这次改革我很幸运。”11月26日上午9点刚上班,忙着庭前准备的江苏省镇江市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书记员王盈兴奋地对记者说。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年7月下发的《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我院10月1日与28名书记员正式签订新型合同,王盈等成为职业书记员。近两个月以来,这一改革显现适应现代审判制度与规律的勃勃生机,其中市场化运作、专业化使用、职业化管理的主体思路令人关注。
    “我是参加了新区政府组织的公开考试进法院的,考试不仅有综合知识,还要求高专业技能,再进入三比一的面试筛选。”现为诉讼服务中心中级二等书记员陆雪说。我院以往书记员均由新区人才劳务中心派遣,所进人员难免“关系户”,工资报酬一样,故不论工龄长短、干好干坏都吃一碗“大锅饭”。实行书记员进出市场化运作后,招录公平竞争、岗位优胜劣汰、进出自由选择,变计划派遣制为现代人力资源的市场竞争制。
    我院明确书记员职责,将书记员定位为以法庭记录为主的审判事务性辅助人员。其主要工作为协助法官做好收案审查手续、开庭前准备工作、记录法庭审判活动、做好送达工作、送交上诉抗诉等案件手续、做好立卷装订与归档、制作笔录等事项。对招录的书记员,我院统一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审判纪律、速录技能、文书送达、卷宗退档、内勤管理等,经考核合格颁发上岗证书。
    我院还打破书记员岗位原有管理体制,破解书记员编制、职级、晋升、经费难题,建立单独的书记员职务序列。记者在我院见到镇江新区党委组织人事部今年第427号批复文件:“同意法院意见,请人力资源部门备案执行”。我院院长高国华介绍说,依照江苏高院文件精神,镇江新区党委、政府立即支持及配合,批准首批定岗定编单独职务序列的书记员28名,核定年人均工资4.5万元,由地方财政全额拨款。书记员职务等级分为3级9等,依据工作技能、岗位质效、遵章守纪和服务年限等考核内容,每两年评定一次。薪酬建立上下浮动的奖惩机制。目前我院书记员最高级是中级四等,最低初级一等。最高等级与最低等级仅等级工资每月相差790元,年差近9480元。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茅仲华认为,书记员改革是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重要步骤,成为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突破;全院书记员创先争优,归属感、荣誉感明显增强,司法事务性辅助人员资源得到优化,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缩短3.5天,各类文书平均送达时间减少5天。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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