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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镇江开发区案件回访接受监督
  发布时间:2016-04-08 09:39:25 打印 字号: | |

 

    2016年3月29日,《江苏法制报》刊载“镇江开发区案件回访接受监督”一文,报道我院回访当事人接受监督的工作举措,全文如下:

    “办案法官公平公正,没有存在不当行为,案子的处理结果我们也挺满意的……”日前,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当事人徐女士,接到了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监察室的电话。与以往的法院来电不同,这次监察室的来电主要是向其了解案件审理和承办人在案件处理、作风问题、廉洁公正等方面的情况。

  据悉,该院纪检组、监察室随机抽取了2015年、2016年度的50份案卷,根据当事人信息进行电话回访,询问当事人意见,均建立案件回访记录表,记录回访内容,并整理存档。回访的对象是案件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以及对案件有反映的单位或个人,重点了解对办案人员执行廉政纪律、审判纪律、工作作风等情况的意见建议。如有廉政问题反映并查证属实的,将对责任人依纪依规作出处理,相关情况适时向反映人反馈。

  本次纪检组、监察室共计回访56人次,未查实有关办案人员违纪违规问题。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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