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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先锋承诺——吴强
  发布时间:2016-04-20 13:57:23 打印 字号: | |

 

党员先锋承诺

 

    依照 “先锋亮绩、积分管理”的要求,作为一名党员,我向组织郑重承诺:

    1、强化党性修养

(1)认真学习、领会中央“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组织保持一致。

(2)服从组织安排,执行组织决议,如实向组织汇报。

    2、严守纪律底线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法官行为准则,廉洁自律。

(2)学习党的规章制度,自觉抵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

    3、积极参加组织活动

(1)按期缴纳党费,不拖延、不少交。

(2)全年参加组织活动不少于10次。

(4)参加党课学习不少于4次。

    4、工作认真负责

(1)认真开展各类评查督查工作。

(2)认真审查纪检组监察室交办的各类举报案件。

(3)热情接待当事人,耐心听取当事人意见,积极回复当事人的举报投诉。

(4)认真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承诺人:吴强

                               2016年4月14日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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