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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日报》:开发区法院“一案一人一账号”实行月余发放执行款千万元
  发布时间:2017-04-15 11:36:27 打印 字号: | |

 

    2017年4月12日,《镇江日报》刊载“开发区法院‘一案一人一账号’实行月余发放执行款千万元”报道开发区法院在全市首家正式上线使用江苏法院费款管理系统,率先实现“一案一人一账号”的做法和经验,全文如下:

开发区法院“一案一人一账号”实行月余发放执行款千万元

    本报讯(鞠恩春  李明明) “真没想到,法官工作效率这么高,强制执行申请才十天,就领到了工钱。”近日,在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五十多岁的外来务工人员王某拿到了18000元现金支票。开发区法院实行执行款“一案一款一账号”一个多月以来,共发放到位执行款57笔,总额1012.04万元。

    2月初,经济开发区法院在全市率先实现“一人一案一账号”,为每一笔执行款、诉讼费配发“身份证”,让费款与案件精准对应,有效杜绝不明案款发生,提升费款管理水平,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之前诉讼费、执行款都是统一打到法院费款实体账户,案子多了,打款时当事人没注明,就会造成案款难以识别、管理混乱,花费大量时间、精力查找核对。”该院立案庭庭长、诉讼服务中心主任蒋平介绍,现在立案时,新系统会在法院费款实体账户下为当事人生成“专属虚拟账号”,该账号与案号关联捆绑,确保实现“一案一人一账号”,每笔款项与案件对应。同时,可直接生成印有标识码、标明虚拟账号的缴款通知书,当事人可以通过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多种方式向该账号缴款,资金实时进入法院费款实体账户,信息自动对应到相应案件,财务人员可以通过登录系统或扫描标识码查询,案件费款情况一目了然。

    几天前,执行局工作人员赵致远的手机来了条短信,一看短信他心里的石头落了地,执行款到账了,案子可以结了。2月23日,家住大港街道的李某因债务人王某迟迟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来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王某强制执行。这个案子的承办人就是赵致远,他接到案子后,积极联系王某,可是电话打不通,多次上门人也不在,终于在一次凌晨突击行动中,把王某堵在了家门口。经过赵致远的一番耐心劝说,王某承诺一定想办法还钱。几天前赵致远收到的短信提醒,正是被执行人王某缴纳了执行款。

    据了解,目前经济开发区法院通过虚拟账号走账的执行款共87笔,总额1172.24万元,其中发放到位的57笔,总额1012.04万元。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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