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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镇江开发区法院联合支付宝实施网络执行
  发布时间:2017-06-09 09:45:24 打印 字号: | |
 

 

    2017年6月7日,江苏法制报《政法要闻》刊载“镇江开发区法院联合支付宝实施网络执行”,报道我院执行局干警奔赴浙江杭州的支付宝蚂蚁金服集团公司总部,协商达成司法合作协议,推动建立网络执行查控长效对接机制的工作做法。全文如下:

镇江开发区法院联合支付宝实施网络执行

□本报通讯员鞠恩春 本报记者 翟 敏

    加大互联网金融领域的财产查控力度,全力破解案件执行“查人找物难”,日前,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奔赴浙江杭州的支付宝蚂蚁金服集团公司总部,协商达成司法合作协议,推动建立网络执行查控长效对接机制。

    经过深入洽谈协商,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与支付宝公司最终达成司法合作协议:以后该院可通过EMS快递邮寄或电子邮箱发送被执行人信息等相关资料,支付宝工作人员即可协助查询支付宝、余额宝账户余额和被执行人收货地址,并同步扣分降级“芝麻信用”,可有效倒逼被执行人迅速履行义务。

    近年来,支付宝、余额宝等网上支付平台渐渐渗透到人们的生活之中,成为人们不可或缺的交易工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规定,支付宝账户等金融产品可视为法院可执行的“其他财产权”。“支付宝平台具有非常强大的网络执行查控资源,不仅可以冻结、扣划支付宝余额,同步扣分降级‘芝麻信用’,还可以查询到被执行人的收货地址,让‘老赖’无处可躲无空可钻。”该院分管副院长李平波表示,与支付宝建立网络执行查控长效对接机制是该院“互联网+执行”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今后将继续充分利用网络技术手段,不断开拓财产查控渠道,加大信用惩戒、执行悬赏力度,最大限度地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切实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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