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3日,《法制网》刊载“镇江开发区法院审执联动化解群体性纠纷”,全文如下:
镇江开发区法院审执联动化解群体性纠纷
当事人送锦旗
法制网讯(通讯员 偲佳)近日,几位申请人来到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将“秉公执法、执法为民”、“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锦旗送至法官手中。在此案中,开发区法院审判、执行部门有序衔接,取得了良好成效。
这是一批共计12件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纠纷,涉及众多当事人的权益。原告赵某、陈某等25人将位于镇江某食品城大卖场某幢的房屋交由被告镇江某食品经营管理公司代为经营,委托经营期限10年。因该公司未能按时支付2016年度下半年的租金,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公司给付租金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此案系群体性纠纷,每个案件涉案标的额不大,审理法官通过对原被告双方做工作,将此批案件全部调解结案。原被告双方约定,被告于2017年7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租金及逾期付款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