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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镇江开发区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实招
  发布时间:2017-12-25 10:06:40 打印 字号: | |
 

    2017年12月19日,江苏法制报《江苏法苑》B版刊载“镇江开发区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实招”报道我院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新闻发布会,全文如下:

镇江开发区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实招

    本报讯(通讯员 任偲佳)日前,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新闻发布会。法院新闻发言人、副院长袁泉向社会各界发布了该院审理民事消费类维权纠纷案件的情况。

    据介绍,该院对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案件,专业化审理,确定丁卯法庭专门审理消费类案件;强化诉调对接,针对汽车消费案件的成本高、时间长、难度大的特点,丁卯法庭和新区消费者协会、镇江新区汽贸行业协会建立了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汽车消费纠纷案件,可以根据需要和当事人的意愿,三方共同调解,以方便、快捷地解决纠纷;树立消费者特别保护理念和利益平衡理念,正视职业打假人的作用,开通网上立案,让消费者足不出户打官司,通过人民调解员让消费者与商家在诉前沟通,化解纠纷。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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