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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林丽俊获评镇江新区“好骨干”
  发布时间:2019-07-02 11:24:33 打印 字号: | |

 

    日前,从镇江新区组织部传来喜讯,我院民事审判庭庭长林丽俊在镇江新区“一创一评三争”评选活动中,获评“好骨干”荣誉。

    “一创”,即区管领导班子争创“好班子”;“一评”即区管单位主要领导评选“好班长”;“三争”,即区管单位副职争当“好助手”,招商局局长、副局长争当“招商引资好标兵”,区管单位中层正职及下属单位负责人正当“好骨干”。本次评选,共在全区选出“好班子”5个,“好班长”5个,“好助手”10个,“招商引资好标兵”3个,“好骨干”10个。

    林丽俊,现任我院民事审判庭庭长。作为庭室负责人,林丽俊同志勇挑重担,身先士卒,带头办理复杂案件,2018年新收民事案件117件,旧存26件,审结123件,其中审结破产案件1件。他团结全庭干警,召集民事条线专业法官会议,指导庭内年轻法官;注重加强与其他庭室的合作,发挥队伍合力,共同解决疑难案件。他撰写的案例《尚某诉镇江某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获评全市“十件优质案件”,《论“知假买假”是否适用惩罚性赔偿》一文刊登于《镇江社会科学》杂志。此外,他还主动服务村镇街道,带头开展“送法进村镇”活动,为乡镇居民进行精准普法专题巡讲,提高辖区居民法制意识,赢得群众普遍赞誉。

 

责任编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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