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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审理侵权盗版案件有功 获中央宣传部国家版权局表彰
  发布时间:2020-11-17 09:23:57 打印 字号: | |

    近日,国家版权局公布了2019年度全国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第一批)有功单位及个人,共对49家有功单位及162名有功个人给予了奖励,我院被评为“有功单位”,任荣兴法官被评为“有功个人”。

    近年来,我院充分发挥司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主导作用,不断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有效维护了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2017年,审理全国“扫黄打非”办和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的“10•26”淘宝网店制售盗版图书案,入选国家版权局2017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典型案例。2018年,审理陈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在依法惩处犯罪的同时,通过积极协调,促使被告人陈某某与被害单位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达成协议,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30万,有效保护了被害企业的知名商标权。2019年,审理姜某、林某侵犯著作权案,有效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国家版权局的肯定。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秉持保护与打击并重的原则,加强知识产权案件审理能力建设,助力营造良好有序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提供有效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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