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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带租拍卖” 高效盘活破产国有企业资产
  发布时间:2021-05-06 10:52:39 打印 字号: | |

 

4月30日,我院首次以带租拍卖方式,通过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成功拍卖了镇江新区一处破产国有企业资产。

该企业工业用地、厂房及设备等资产,经31次竞拍,最终以4000余万元价格成交,溢价率34.8%。

据了解,2020年6月至7月期间,多位债权人以该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2020年10月,经法院审理,依法宣告该企业破产,并指定破产管理人对该企业进行破产清算。

在尽职调查时破产管理人发现,该企业在破产前已将部分闲置厂房对外出租,租户达10多家。这些租户租赁期较长均为5-10年,且绝大多数已预交了3-5年租金。

如何解决租户问题摆在了法院和破产管理人面前。“如果清租后拍卖,一方面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会增加共益债务,易深陷诉讼,耗时过长;另一方面还会影响资产整体变现价值。”案件承办法官陈萍萍介绍道。

与以往清租后整体拍卖不同,这次法院和破产管理人主动大胆尝试,用带租拍卖方式,加速资产变现。承办法官和破产管理人充分征求债权人意见,并就带租拍卖方式与债权人进行了沟通说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一致通过了财产管理方案及变价方案。

在挂网拍卖前,承办法官和破产管理人还与该破产企业控股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并与承租人进行了多次解释说明。在案件承办人和破产管理人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取得破产企业控股股东和承租人一致同意。

为了精准对接项目招引,我院还积极主动与新区招商部门对接,联系寻找意向买受人,确保了此次司法拍卖的顺利进行。而另一边,承租人也并未受到拍卖的丝毫影响,生产经营仍在正常进行。

从宣告破产到资产拍卖成交,不到半年时间,我院首次大胆尝试带租拍卖,不仅实现了债权人、债务人、租户的多方共赢,也高效地盘活了破产国有企业资产,为保障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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