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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起诚信 “镇”在执行|退回的3000元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5-27 09:26:01 打印 字号: | |

“为了我的案子辛苦您了,不是您我的钱是要不回的,虽然还有部分钱没回,但我也看到了希望,我全家都非常感谢您!”

5月21日,我院执行干警孙娴收到了申请执行人樊某的微信消息,随着感谢话语一起弹出的居然还有3000元微信转账。樊某表示,转账是为了表达谢意。

执行干警孙娴看到消息后,当即点了“退还”,并回复:“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本职所在,你的感谢我们心领了,钱给你退回去。”简短而又直白的几句话,表明了她坚定的立场。

樊某是一起借款纠纷的申请执行人,2023年我院拍卖了被执行人的房产,樊某通过参与分配拿到了46万余元后,还有近20万元欠款没有收回。樊某表示,被执行人在省外还有住房,为确认位置,孙娴添加了樊某微信,方便定位,避免樊某来回奔波。但发现该处房屋为农村自建房,不便拍卖,我院穷尽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终本。

近日,樊某得知了被执行人如今的住处,申请恢复执行。5月20日,执行干警孙娴通过上门执行,将被执行人拘传到我院。在我院,樊某与对方达成了分期还款的和解协议。

拖欠已久的欠款有了着落,樊某感觉看到了希望,却用了不恰当的方式表达谢意。

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将钱退回,如实填报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并对樊某进行批评教育:“这种行为属于违纪违法行为,请以后不要这么做了。”

在这位执行干警的工作微信号中,有200余名当事人及案件代理人是好友,“这些是2022年以来添加的,主要是为了便于与当事人沟通,及时反馈信息,助力案件办理。”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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